铁人三项竞赛规则


第一章 序言
一、目的
(一)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简称国际铁联)技术委员会负责保证国际铁人三项联盟比赛在技术方面的最高质量。
1、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在国际铁人三项联盟比赛中的行为准则。本规则未做规定之处,按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及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规则执行。
2、国际铁人三项联盟工作手册规定比赛举办国协会和地方组委会安全与准工作的标准。
3、国际铁人三项联盟官员方案规定国际铁联官员认证标准。
(二)某些规则只适用于世界锦标赛。只适用于铁人三项与两项世锦赛的规则前以"*"号标明。
(三)国际铁人三项联盟针对世界杯专门发行单独的一套比赛规则。

二、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竞赛规则的任务是
(一)创造一个遵守体育道德、平行、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提供安全和保护;
(三)不过分限制运动员的活动自由,强调智谋和技巧。
(四)处罚采用不正当手段获益的运动员;
(五)支持铁人三项及两项运动是个人项目的观点,鼓励个人从事该项运动;
(六)促进国际铁联各会员国协会之间的团体竞赛。

三、说明:
(一)本规则可以改写供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管辖的其他多项比赛项目使用,即:铁人两项运动(跑步自行车跑步),冬季三项运动,室内三项赛和划艇三项赛。
(二)禁止运动员违反规则获益。为此,许多规则用概括的语言,避免规则的复杂,而且比赛官员有权加以修改,以适合特定比赛条件。
比赛官员根据运动员是否违反规则获益作出裁判。
(三)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竞赛规则适用于国际铁人三项联盟各会员国举办的国际比赛。国际铁人三项联盟建议各会员国协会以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的标准来制定本协会的规则。

第二章 参赛者须知

一、涉及铁人三项和铁人两项的选手很多。比赛的战术是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的一部分。参赛选手应
(一)始终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
(二)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三)理解国际铁联竞赛规则;竞赛规则由国家协会提供;
(四)遵守交通规则和裁判员指令;
(五)尊重、礼貌对待其他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和观众;
(六)避免使用粗鲁的语言;
(七)如果有运动员故意违反规则,应告知裁判,如需要,裁判可要求犯规运动员立刻退出比赛。
(八)退出比赛后应通知裁判。

二、滥用药物
(一)国际铁联禁止使用人为提高成绩的违禁药品,参赛者必须遵守国际铁联兴奋剂检测规则及程序准则。
(二)参赛者有责任熟悉国际铁联兴奋剂检测规则和原则。包括药物检测,接受检查的义务及程序,处罚和上诉方法及禁用药物。

三、健康
(一)铁人三项,两项和其他多项比赛的参赛选手必须精力充沛,身体状况良好,有能力参加。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二)每次比赛的游泳、自行车赛段时间限制及全程结束时间由国际铁联技术代表及主办国协会决定。这些时间限制在赛前预备会上宣布。

四、参赛资格
(一)铁人三项世锦赛的参赛资格(优秀组):
1、在世锦赛前14天,根据最多7次世界杯赛的总积分,国际铁联铁人三项世界排名前50名者。1997年1月1日,所有运动员的积分都为零。
2、在下列任一国际铁联地区锦标赛中,作为相关地区国家协会成员参赛取得前三名的选手。如国际铁联地区锦标赛取得前三名的选手已因排在前50名(世锦赛2周前)获得参赛资格,该参赛资格自动分配给下一名选手,直到有三名选手取得资格。
1)国际铁联非洲锦标赛;
2)国际铁联亚洲锦标赛;
3)国际铁联中美洲及加勒比海锦标赛;
4)国际铁联欧洲锦标赛;
5)国际铁联北美洲锦标赛;
6)国际铁联大洋洲锦标赛;
7)国际铁联南美洲锦标赛;
3、在不迟于世锦赛前30天,经国家协会向国际铁联申请,有12名运动员可被授予起始位置,只有国际铁联有权授予运动员的起始位置。
(二)参加国际铁联的比赛:
1、运动员必须持有国家协会的有效证件。
2、受国际铁联和其他任何国家协会停赛的选手无资格参加国际铁联的比赛。
3、在国际铁联比赛中,一个国家的公民可以代表该国家(协会)。没有相关两国协会的同意,在同一年度或下一年度的世锦赛中,已代表一个国家(协会)的选手不能代表另一个国家(协会)参赛。
4、有双重国籍的选手在同一年度里只能代表一个国家参赛。如果参赛选手选择代表另一个国家,他(她)必须书面通知两国协会未经相关两国协会同意,在同一年度或下一年度不得代表任何一个国家参赛。
5、如果运动员不是选择他(她)父亲或母亲的国籍,可以代表他(她)出生并取得公民的国家参赛。
6、未经相关两国协会同意,入籍的选手在同一年度和下一年度不能代表他(她)新入籍的国家参加国际铁联世锦赛。经两国协会和国际铁联执委会同意,入籍后的期限可以缩短或取消。
7、如果有国际奥委会和国际铁联认可的新的国家加入,选手可继续代表他(她)现在或以前的所属国参赛。然而他(她)可以选择代表新的国家协会,但这种选择只能做一次。
8、运动员从上次代表另一个国家协会参加国际铁联批准的比赛日期开始,在一国至少居住三年且经两国协会和国际铁联执委会的同意方可代表其居住国参赛。如果两国协会和国际铁联执委会同意,这个居住期限可缩短到一年。
9、运动员在他(她)的新国家连续居住三年后可代表新的国家协会参加国际比赛。
(三)参加奥运会比赛:
关于参赛选手国籍和资格的决定以国际奥委会章程中制定的条件为准则。
(四)保险:
1、每个参赛选手应由国家协会负责有足够的保险额。
2、如果没有,则要求他(她)们购买比赛当天的参赛保险。

五、报名
(一)*参加世锦赛的选手通过本国协会报名,优秀组选手则必须按照"四、参赛资格(一)1--3条所列标准取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