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养猪需要哪个部门批准_养猪


养猪前先要申报当地街道办事处,给出猪舍厂房的平面图。

然后,等待环保办、国土房管所来实地考察,确认下是否符合环境保护、防疫等条件,确认后再报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县农业委员会等部门审批。

养猪需要的手续证件如下:

1、养猪用地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可以办理。

2、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猪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养猪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到发改委办理,最好跟村委会一起去,方便办理。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到畜牧局办理。

7、生产经营取可证: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8、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取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想养猪需要哪个部门批准_养猪

养猪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1、首先向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好养殖用地的性质及其范围,再向当地的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土地,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发函告知当地畜牧兽医局。

2、经过县农委立项后,向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中途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3、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必须得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程序是由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4、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要向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养猪场环评,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5、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6、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7、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