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三次亲吻礼


一次、两次不够,三次亲吻才算完,政府为亲吻礼设网站。

刚到荷兰不久就发现西方社会盛行的见面告别亲吻礼,在这里又有了“新发展”:行礼的双方要在对方的左右脸颊上留下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三次亲吻才算完。

中国人讲究“入乡随俗”,可是每每看到或自己亲历这种亲吻礼时,心里还是觉得“三次有点太多了”。记得去年圣诞新年期间,我送给公寓楼内打扫卫生的荷兰大叔一份小礼物,他高兴极了,上来就给我行了个典型的荷兰亲吻礼,硬硬的胡须茬将我的脸扎得生疼。

据说,这种亲吻三次的礼仪最早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法国的部分地区传入荷兰的,先在荷兰的南部地区盛行,后于1980年开始在荷兰全国推广,到了上世纪90年代,就成了荷兰社会的一项“必备礼仪”了。

但是我的荷兰朋友告诉我,近来这项“必备礼仪”在荷兰社会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反对者中有人考证说,即使在它的发源地法国,它也曾只在乡间流传,而且战后出版的法国礼仪手册都建议人们使用亲吻两次的礼仪。因此这些人建议取消此项“必备礼仪”,代之以亲吻一次、在特别喜庆的场合用亲吻两次或相互握手的方式。

在所有反对者中影响最大的要属67岁的退休教授戴尔夫·戈恩斯塔姆了。他为呼吁取消这项亲吻礼而特意设立了网站。最有意思的是,戈恩斯塔姆教授还在他的网站上出售其设计生产的“亲吻纽扣”。这种徽章共有四种设计,上面用荷兰语分别写着:“我只亲吻你一次”、“我只亲吻你两次”、“我不想亲吻你”以及“我想握你的手”。每种设计都有四种颜色可以选择:蓝色,绿色,红色以及桔黄色。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设计、不同颜色的徽章佩戴。

戈恩斯塔姆教授的“亲吻纽扣”卖得不错,但戈恩斯塔姆教授自己说,在这方面他不是先行者。有一位70多岁的天主教修女姆斯金早在1994年就开始呼吁改革荷兰式的亲吻礼,并推出了一款“亲吻纽扣”出售给支持者。

从姆斯金修女到戈恩斯塔姆教授,10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如今在荷兰,人们见面或告别时亲吻三次的情形仍随处可见。去年2月,在荷兰首相扬·彼得·巴尔克嫩德的倡议下,荷兰政府启动了一个新的网站,目的是在荷兰社会推广荷兰的传统和价值观。

见面或告别时亲吻三次是不是应该继承的传统之一,目前在荷兰社会还有争议。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多数人已经习惯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相应的社会行为方式。所以,下一次如果你到荷兰,遇上当地朋友要对你行荷兰式的亲吻礼,尽管入乡随俗好了。至于是先亲左脸颊、还是先亲右脸颊,这随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