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职业学院导游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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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德宏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4253(国标码)5392(招生代码)

  (五)学院地址: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147号

  新校区德宏州芒市营水路(职教园区)

  (六)学院基本概况:

  德宏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座落在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德宏芒市三棵树旁。学院前身为德宏卫生学校,始建于l960年,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2003年被云南省人民 -评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6年被国家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9月云南省人民 -批准升格为德宏职业学院,成为一所以医药、水利、土建、电子信息、财经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学院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加强实验室现代化设施建设,教学和科研教研相结合,有附属医院两所(德宏州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有实习基地30余家,校内外基地能满足办学需要。新校区占地800亩,2013年7月完成整体搬迁。

  第一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我校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德宏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并按照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2013年招生专业简介

  护理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护理知识和技能,能适应各级医院临床护理、社区护理、社区预防保健等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实用型专科护理和护理管理人才;

  药学专业: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鉴定、药物设计、一般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人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防疫机构、医学科研单位从事临床检验、卫生检验、病理检验技术工作的高素质的医学检验专门人才;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具备基础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技术方面工作的高级实用型人才;

  临床医学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防疫机构、医学科研单位从事临床诊疗、疾病预防等工作的高级医疗专门人才;

  助产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理念和具备临床助产、临床护理和妇幼保健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中、高级应用型助产专门人才;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工程造价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全过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能力,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第八条高职收费标准:医学类4500/生年;工程建筑类3500/生年;医学类五年制大专前三年按中职收费,后两年4000/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德宏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如 -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 -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德宏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面向云南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全省择优录取;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面向云南省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全省择优录取;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以招收德宏生源为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州、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依照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录取考生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3年德宏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德宏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德宏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德宏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金,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实际困难。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德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德宏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德宏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德宏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德宏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德宏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yndhvc.comhttp://yndhvczs.good-edu.cn/

  E-mail:2371217117@163.com1816442585@qq.com

  电话:0692-8895392(兼传真)0692-8895390

  地址: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147号

  邮编:678400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x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二、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4358,湖南省代码:4718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公办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院地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七、学院基本情况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是由长沙市人民 -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长沙市卫生学校。历经50多年的改革发展,学院在办学质量和办学规模上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几年来,学院抓住机遇,持续发展,实现办学层次质的跨跃,2011年3月,湖南省人民 -批准同意在长沙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设置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湘政函﹝2011﹞44号),并于201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1﹞116号)。学院现为国家21世纪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基地,护理专业被评为湖南省精品专业,《护理学基础》被评为湖南省精品课程。学校连续七年被评为长沙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就业指导先进单位2009年荣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1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涉外护理专业建设先进单位。

  目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1万册,电子图书1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204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74%,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市级专业带头人6人。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专业2个,市级精品课程1门。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农村医学等七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建有护理教学模拟病房及校园网等现代化教学系统,注重走院校合作、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附属医院为长沙市三医院,与省内外64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产学合作基地,实现了学生实践教学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学院与英国伯恩维尔学院(BournvilleCollege)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向国外输送涉外护理人才。

  近年来,学院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强调技能培养与就业岗位需要相结合,努力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逐步实现了教育观念、办学理念和工作机制的转变,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学院的发展。在全省及全国各项学生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涉外护理专业学生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参加全国职业学校英语比赛,均获一等奖;2009年、2011年、2012年护理专业学生参加全国护理专业操作比赛,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2011年12月,我院学生设计的《康乐社区老年健康呵护中心》自主创业项目,参加湖南省黄炎培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赛获一等奖;2012年我院的《高校社区3C眼视光中心》创业项目获得长沙市第四届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赛第一名。自2009年以来,学院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四年保持95%以上。学校自创办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3万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为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勤勉、慎独、仁爱、精诚的校训和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技能训练,注重内涵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卫生职业学院。

  八、报名条件

  1、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医卫类对口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

  2、身高要求:男生1.65米、女生1.56米以上。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需符合医卫类专业健康标准。学院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招生专业

  201x年我院有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6个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招生,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收费。

  十一、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文凭(教育部网上注册、公示、可查询);纳入国家就业计划。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15904(传真)、84015932(传真)

  址:www.cswszy.com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或市内乘501路,可直达我院。

  十三、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x年3月25日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二、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4358,湖南省代码:4718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公办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院地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七、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是由长沙市人民 -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长沙市卫生学校。历经50多年的改革发展,学院在办学质量和办学规模上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几年来,学院抓住机遇,持续发展,实现办学层次质的跨跃,2011年3月,湖南省人民 -批准同意在长沙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设置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湘政函﹝2011﹞44号),并于201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1﹞116号)。学院现为国家21世纪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基地,护理专业被评为湖南省精品专业,《护理学基础》被评为湖南省精品课程。学校连续七年被评为长沙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就业指导先进单位;2009年荣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1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涉外护理专业建设先进单位。

  目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1万册,电子图书1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204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74%,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市级专业带头人6人。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专业2个,市级精品课程1门。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农村医学等七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建有护理教学模拟病房及校园网等现代化教学系统,注重走院校合作、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附属医院为长沙市三医院,与省内外64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产学合作基地,实现了学生实践教学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学院与英国伯恩维尔学院(BournvilleCollege)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向国外输送涉外护理人才。

  近年来,学院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强调技能培养与就业岗位需要相结合,努力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逐步实现了教育观念、办学理念和工作机制的转变,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学院的发展。在全省及全国各项学生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涉外护理专业学生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参加全国职业学校英语比赛,均获一等奖;2009年、2011年、2012年护理专业学生参加全国护理专业操作比赛,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2011年12月,我院学生设计的《康乐社区老年健康呵护中心》自主创业项目,参加湖南省黄炎培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赛获一等奖;2012年我院的.《高校社区3C眼视光中心》创业项目获得长沙市第四届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赛第一名。自2009年以来,学院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四年保持95%以上。学校自创办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3万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为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勤勉、慎独、仁爱、精诚的校训和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技能训练,注重内涵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卫生职业学院。

  八、报名条件

  1、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医卫类对口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

  2、身高要求:男生1.65米、女生1.56米以上。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需符合医卫类专业健康标准。学院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招生专业

  20xx年我院有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6个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招生,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收费。

  十一、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文凭(教育部网上注册、公示、可查询);纳入国家就业计划。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15904(传真)、84015932(传真)

  址:www.cswszy.com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或市内乘501路,可直达我院。

  十三、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在湘招生代码:4710国标代码:13041)是经湖南省人民 -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学院拥有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资源。学院占地面积近千亩,设有信息技术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航空服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处等五系一部一处,根据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迫切程度,重点开设了25个专科热门专业(方向),学院共有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在校学生六千余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规模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招生对象:

  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2.湖南省内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形象仪表尚佳,须先经学院面试后方可录取,优秀考生身高可适当放宽。除此以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第十二条湖南省内考生在高考志愿高职专科批中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或5个并列第一志愿都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生源计划专辑》,准确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我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8120011,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第五章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专业设置: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应用电子技术(通用航空飞行技术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管理与实务、连锁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航空服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

  第十五条奖学金、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级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为500~1500元/人。对于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较好但又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设立助学奖学金进行资助和奖励。

  第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6000元/年。

  第十七条学校颁发的是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部门: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公室,联系电话:0731-88120011。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邮编:410208。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www.nfdx.net。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