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一校导游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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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初中报名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公办学校的,需提供跨镇区的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1、缴交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2、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二、港口镇户籍确需镇内跨区入学(小学一年级)是指户籍在石特、群乐、中南、下南,现家庭居住、生活在镇中心片区的.,请于5月25日在户籍地对应的学校现场确认登记时还另需填写《入学申请表》并提交在镇内居住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验证汇总后上交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港口镇户籍确需镇内跨区入学(初中一年级)是指户籍在群乐、中南、下南,现家庭居住、生活在镇中心片区的,请家长或监护人于2019年5月6日—10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填写《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镇内居住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地点:港口镇 -一楼107室,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三、父母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当地镇区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生对象

  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我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我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当年港口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招生批次

  1、第一批: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港口中学招收: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大南中学招收: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新迁入户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本市跨镇区、本镇跨区及父母一方为本镇户籍的学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第二批:政策性照顾:

  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3、第三批:积分入学:

  小学一年级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石特小学、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就读;初中一年级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港口中学、大南中学就读。

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初中招生政策

  中国学校教育大体上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其中,中学又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就是初中,高级中学就是高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我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我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当年港口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批次安排

  1、第一批: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本市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3)镇内跨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4)父母一方为我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港口中学招收: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大南中学招收: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新迁入户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本市跨镇区、本镇跨区及父母一方为本镇户籍的学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第二批:政策性照顾

  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3、第三批:积分入学

  初中一年级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港口中学、大南中学就读。

  三、实施程序

  (1)信息登记。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就读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2)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6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3)志愿填报。

  ①通过信息审核,符合我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我镇安排其入学。

  ②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4)学校录取。

  ①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其中拟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我镇在6月21日前核实,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分别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②我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我镇招生方案执行,在7月20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入学注册。

  ①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②市直属学校和镇区公办学校分别于7月13日、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

  各小学于7月30日前把本校港口镇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分别报送港口中学和大南中学;7月15日前,港口中学和大南中学把有关新生“注册须知”等资料送到各小学,由各小学派给本校港口镇户籍的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港口中学和大南中学通知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生和积分生注册安排。

  (6)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

  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的、父母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政策性照顾生的家长或监护人于6月15日—19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填写《入学申请表》或《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见其他说明及附件2),地点:港口镇 -一楼108室。

  (7)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一、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毕业),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东升镇户籍的学生,以下简称“户籍生”;

  (二)东升镇东升初级中学、旭日初级中学在编在职教师及教辅人员子女,以下简称“教师子女生”;

  (三)东升镇户籍人员的子女(子女非东升镇户籍),以下简称“父母户籍生”;

  (四)本市非东升镇户籍、监护人在东升镇拥有产权房屋(提供商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且工作(提供社保证

  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均满一年以上的学生,以下简称“本市外镇生";

  (五)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优待政策年”;

  (六)部分参加2023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监护人子女,以下简称“积分生”。

  二、招生片区划分

  东升初级中学招生片区范围是户籍属裕民社区、高沙社区、同乐社区、东升社区、兆龙社区、益隆村、新胜村的'户籍生和居住在上述社区、村行政区域的户籍生。

  旭日初级中学招生片区范围是户籍属利生社区、同茂社区、胜龙村、坦背村、白鲤村、太平村的户籍生和居住在上述社区、村行政区域的户籍生。

  三、入学程序

  (一)网上信息登记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监护人对照自身条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本年度无论就读公办或民办初中一年级,没有通过网上信息登记的,将影响儿童学籍调档,请各监护人务必按时完成。

  (二)现场报名

  各监护人携带填写好的《东升镇2023年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报名表》和所有报名入学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于6月6、7日(周六、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以下地点报名:

  1.户籍生报名地点

  裕民社区、高沙社区、同乐社区、东升社区、兆龙社区、益隆村、新胜村的户籍生和居住在上述社区、村行政区域的户籍生到东升初级中学报名。东升初级中学联系电话:89818967。

  利生社区、同茂社区、胜龙村、坦背村、白鲤村、太平村的户籍生和居住在上述社区、村行政区域的户籍生到旭日初级中学报名。旭日初级中学联系电话:22213805。

  每位户籍生只能选择到以上其中一所学校报名,若既到户籍所属学校报名,又到居住地对口片区学校报名的,默认以居住地对口片区学校报名为准,到户籍地对口片区学校报名无效。户籍生到居住地对口片区学校报名入学的,需小孩直系亲属在对口片区内自有房产,对口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不接受入学报名O

  2.教师子女生、父母户籍生、本市外镇生、优待政策生报名地点:东方小学体育馆二楼。

  3.积分生无需现场报名,但监护人必须于6月3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三)学位安排及录取

  若报名入读人数超过报读学校学位数的,优先安排户籍生、教师子女生,其余的父母户籍生、本市外镇生、优待政策生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未派中的安排到另外一所公办初中就读。电脑随机派位初定于6月21日(周日)进行,镇文体教育局将随机抽取部分家长代表到场,并提前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教师子女生原则上安排监护人任职学校就读,若需调整,必须孩子直系亲属在就读学校片区内自有房产。

  排前80名的积分生安排到我镇公办初中就读,镇文体教育局将于中山市对2023年积分入学入围名单公示完毕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征询家长报读志愿,监护人必须同时回复短信确认报读学校,自征询短信发出24小时内没有回复短信确认报读学校的再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自征询短信发出三天内没有回复短信确认或多次电话不通、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期间监护人请勿注销电话,且注意查看信息并回复或接听。若志愿报读学校学位不足时,按积分排名从高到低优先原则安排,积分排名低的积分生将被调整至另外一所公办初中就读。积分排81名及以后的,安排求实学校就读,学费由东升镇 -负担,后续注册事宜由求实安排。

  (四)注册确认

  6月22、23H(周一、二)工作时间内,镇文体教育局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含前80名积分生监护人)录取结果,监护人必须同时回复短信确认注册,自通知短信发出24小时内没有回复短信确认注册的由录取学校再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截止至6月24日下午5:30没有回复短信确认或多次电话不通、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C

  (五)补报比

  东升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故未能如期报名的,监护人务必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补登(网址:http://www.zsedu.net/),监护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且于8月24日(周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填写好的

  《东升镇2023年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报名表》(见附件2)和所有报名入学材料(见附件1)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到东方小学体育馆二楼进行补报名。补报名的户籍生由镇文体教育局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学校将于8月26、27日

  (周三、四)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监护人,截止至8月27日下午5:30多次电话不通或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

  东升镇2023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报名入学日程具体安排见附件6。

  四、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及其他

  (一)市直属学校电脑派位

  符合条件报读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的户籍生、父母户籍生、本市外镇生(参加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对居住及连续社保不作要求)、优待政策生且未参加过往年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的可同时参加2023年中山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具体办理流程见《东升镇2023年户籍生、父母户籍生、本市外镇生、优待政策生参加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办理流程表》(附件7)。

  (二)其他

  报读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的所有招生对象可以同时报读镇内民办学校或面向全市招生的其他镇区民办学校,具体报名事宜监护人参阅《东升镇2023年民办学校初中、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另文发布)及相关民办学校招生通告或简章,遵照报读学校的招生办法。录取最终以监护人确认注册入读的民办学校为准,已安排镇内公办学位的自动取消。

  本《方案》解释权归东升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东升镇招生咨询电话:0760-22828355。

  一、招生原则

  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原则,实行网上预报,学校登记,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

  以下四类适龄儿童

  ①本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区就读条件的,

  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

  ③达到市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

  ④符合我镇纳税大户、上规上限、高新企业等优待政策的入读公办学校,其他情况的通过电脑派位入读民办学校。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本镇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不招收往届复读生。

  三、招生计划

  四、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1、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时—6月3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时—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时间内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就读的幼儿园、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监护人需在6月5日—10日这个时段登陆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及时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特别提醒:

  1、报读中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的将无法完成现场报名和注册手续,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预登记并把预登记表打印好(一式两份)。

  2、未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和获得学籍,家长要尽早联系幼儿园入读。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小学一年级:5月29日、6月12、29日和7月3日四天进行现场报名登记。5月29日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6月12日本市(镇)户籍符合跨区就读条件的及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6月29日达到市积分入学获得公办小学学位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7月3日民办学校(新徽学校)现场报名(电脑随机摇号)。初中一年级:6月12日本镇户籍人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现场报名,6月19日本市(镇)户籍符合跨区就读条件及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小学毕业生现场报名,6月29日达到市积分入学获得公办中学学位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

  (三)7月10日发出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注册。

  (四)7月15日发出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注册。

  (五)8月底,民办学校可再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五、报名地点

  (一)预报名地址: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址:http://www.zsedu.net/)。

  (二)现场报名地点:

  1.报读小学一年级的本镇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的村辖区内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跨区就读、居委户籍或其他户籍的适龄儿童按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

  1)古一村户籍——古一小学,电话22357601;

  2)古二村户籍——古二小学,电话22357602;

  3)古三村户籍——古三小学,电话22357603;

  4)古四、六坊、七坊村户籍——古镇小学,电话22351604;

  5)六坊、七坊、冈东、冈南村户籍——镇南小学,电话22357607;

  6)曹一村户籍——曹一小学,电话22397611;

  7)曹二村户籍——曹二小学,电话22397612;

  8)曹三村户籍——曹三小学,电话22397613;

  9)海洲行政村(民乐、教昌、沙源、市边、北海)户籍——海洲第一小学,电话22317941;

  10)海洲行政村(显龙、麒麟、华光、红庙)户籍——海洲第二小学,电话22317787;

  11)非古镇本地户籍——新徽学校,电话22315165。

  2、报读初中一年级的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在本镇读小学的古镇户籍学生由小学毕业学校 -报名,在镇外读小学的古镇户籍学生自行直接到居住地所属中学报名。跨区就读、居委户籍或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先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办理申请,再到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古镇学校初中部招收古镇、镇南两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357306;

  2)曹步初级中学招收曹步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533274;

  3)海洲初级中学招收海洲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317746。

  3、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陆“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小时调整志愿。镇教指中心6月21日前核实名单,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名单,7月3日上午9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4、符合古镇民办学校(古镇新徽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7月3日上午9时由镇教指中心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跨区就读:

  1、古镇居委会户籍(含新迁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要在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按居住房产证住址就近入学;(2019年6月份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的先后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实行跨区、跨片就近或靠近入读公办学校)。

  需提交资料:

  ①跨区就读申请书,

  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镇户籍适龄子女因异地居住确实需要跨区就近入学的,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需提交资料:

  ①跨区就读申请书,

  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读古镇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需提交资料:

  ①跨区就读申请书,

  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在古镇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

  ⑤在古镇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⑥在古镇购买且居住用满一年以上的房产证或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4、由于近年我镇小区(楼盘)比较多,入住率高,分布不均匀,为了更好地有序安排,小区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学校分配具体安排如下表:

  (二)教育优待政策就读:

  1、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5月25日—29日提交教育优待政策的有关资料(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2、港澳同胞子女按照《关于印发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80号)、台湾学生按照《印发关于台湾学生在中山市中小学校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68号),华侨子女按(粤侨办〔2009〕5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的父母,5月25日—29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可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索取)。全家港澳户籍在古镇无房产的、小孩是港澳户籍家长是外地户籍的,要办理积分入学。

  3、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的,能办理积分入学的先办理积分手续,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读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需提交资料:

  ①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村居证明文件,

  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

  ③小孩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积分入学回执。

  (三)积分就读:

  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分配按“积分高低排序”,采用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的方式进行,遵循“居住地就近、靠近、跨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学位,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入读公办学校。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家长自选学校日期另行通知。

  (四)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地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学一年级新生)。

  2.非本地户籍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学一年级新生);

  5)《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6)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古镇缴交社保的参保记录;

  7)积分管理登记的积分回执;

  8)自选学校确认表(市积分生)。

  (五)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

  (六)民办学校招收学生时,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3〕54号】文件规定: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招收法有古镇社保(截至报名前有六个月)或有古镇居住证的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确保解决我镇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超地域等违规招生。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七、招生咨询电话:

  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22345276(陈老师、刘老师、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