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提琴的音律


小提琴的音高标准到底是采用纯律,还是五度相生律,争议很大。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不采用12平均律。然而这三种律的区别是很微小的,对于业余爱好者初学时,也不必太较真。近年来的研究者称,很多小提琴家演奏时接近5度相生律。而约阿希姆演奏时用纯律,奥伊斯特拉赫演奏接近12平均律。如果演奏时可以采取不同的律制,那么调音时,是用五度相生律还是纯律,就应该都允许的。我甚至认为一开始不会调弦时,如果身边没有老师,就是用 12平均律的钢琴来对音,也未尝不可。张世祥先生也说过:"只要象钢琴那么准就行了"。

12平均律怎么说也是一个律制的基础。我不具备绝对音高的能力,因而在调弦时,一般是先用钢琴对准四条弦上的音,然后再用5度双音从4弦起对准其它的弦,也不知道算什么律,呵呵。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必须研究复杂的律学,但现在世界上的所谓的律制也并不能说是尽善尽美的,它还有待于完善和发展。并且,律制研究太细了,就变成了物理学,而不是音乐了。因为律制中的音高更主要的是听觉问题。

下面收录一篇kk 以前的文章《不同乐器的律制协调问题》(转自《乐器论坛》),感到作为律制学习的入门,还是有一定的教益的。
律制,是指音阶中各个音的频率分布方式,是音乐和音乐声学实践中的重要课题。长久以来,小提琴、大提琴等无品弦乐器可以演奏连续的各个频率,为了发声纯和使用纯律调音;钢琴等键盘乐器和吉他等一些有品弦乐器不能演奏连续的各个频率,为了传调方便,采用十二平均律调音;此外某些民族乐器采用五度相生律调音。这样一来的结果是,对于同一个音在各种律制中的音高(频率)不同,在不同调音方法的乐器上演奏时会略有差别。当乐器互相协奏时,这种差别就暴露出来。如何使各种乐器具有相同的音高,就成为音乐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我在国内著名的爱乐人走四方论坛提出了这个问题,得到了KZ余超两位朋友的热心回答,摘录于此,希望能回答怀有同样疑问的朋友们。

 

钢琴和弦乐使用不同的调音体系(平均律和纯律),那么在合奏时怎样才能使两者配合和谐?

这个问题也许有点奇怪,但却是很难。如果你在一个美国教授的课上提出这样的问题,教授大概会说:"Good question!",这可能有两种意思,一是你的问题确实是个好问题,二是你把教授难住了。在我看来你的问题既是个好问题,也有可能把很多教授难住。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曾就此请教过很多专业人士,包括国内两个指挥,但都被含糊其辞过去,说是差别实在太小,很难听出来,但事实上这并不难听出来。除了弦乐和钢琴,乐队中弦乐和管乐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再想一想若是钢琴协奏曲,岂不是热闹到顶点了!三个不同的律在同时使用!我学琴时,老师曾说过,升C和降D不是同一个位置,升C更靠近D,而降D更靠近C,为的是产生小二度那种尖锐的效果,或者换一种说法,半音要向主音靠拢。在拉双音时,有时两个音单独拉是准的,而合在一起则要有所调整才能保证出来的和声是准的。半音在上行时用升号,在下行时用降号。打电话向我的朋友刘请教,刘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小提琴演奏专业,来美之前在中央乐团工作。刘一听到我的问题就说:"这你算问著了,我父亲写过一本书,叫《小提琴的音准概念和原则》,是国内音乐学院小提琴教学的重要参考教材,你可和他探讨,他正在我家,下个月就要回国了。"她父亲是四川音乐学院的教授,叫刘德庸,于是我就和刘老先生通上了电话。我现把我今天听到的复述一下,因为是复述,再加上我的悟性不够,难免有错误,就当作参考吧。

钢琴用的是平均律,弦乐用的是纯音律,小提琴和钢琴调音时只调A弦,其余三根弦则依照五度的关系调音,如果G、D、A、E四根弦都和钢琴调,那小提琴的音就不准了。所以"调音时,小提琴的A音一般都调得稍稍高一点点,这样其余三根弦和钢琴的音就会更靠近。演奏时,当小提琴是主要旋律时,应使用纯音律,这样听起来会很好听,而当小提琴和钢琴奏时、或当二者构成和声时,小提琴则必用平均律。"事实上,钢琴和弦乐器合时,弦乐器越多,音准问题就越大。我记得我自己听弦乐听太多了,一听钢琴就总觉得音不准。弦乐在自己合时当然用的是纯音律,但即使这样,相互之间也得注意相互靠拢。"弦乐应该是能三种律都能拉的,演奏交响曲时和弦乐与钢琴合奏的原则很相象,在演奏和声、复调、转调时,弦乐一定要向管乐靠拢,弦乐为主旋律时则可用纯音律"一个好的乐队不仅在律上要相互靠拢,声音上要相互协调,弦乐器在揉弦时都得一致,这时个人高超的技艺以及经验就显得十分重要,当然指挥的作用就更大了。音乐的律学是很复杂的一门学问,牵扯的方面很多,有心想做更多了解的朋友不妨看看相关的书籍,或读一读刘德庸先生的书。

需要是加上管乐就更热闹了。单簧管是以5度为基础的。其他木管乐以8度为基础,不知道对音高有没有影响。 管乐在没活塞时代只能吹标准泛音列(其它音用手塞在喇叭口,降低音调),这和五度相生比较接近,可是在高音区同纯律或平均律有时差得相当大了。活塞加上之后什么律都算不上了。可能更多要靠演奏员的经验了,不过人的耳朵可以被骗过去。

纯律和五度相生律(中国的三分损益律)并不完全一样。五度相生是依据五度(弦长之比为三比二)一步一步产生下一个音,产生的办法有好多种,到最后回不到起始音(这个差别叫毕达哥拉斯音差)。而纯律则是根据一个弦长的最简单的几个分数对应表生成的,只有8个音,分别是:1/1、8/9、4/5、3/4、 2/3、3/5、8/15、1/2,可以认为是最"纯"的。


非常严格地讲,纯音律和五度相声律并不完全一样,纯音律"所有的音程均源于自然的纯五度及自然的纯三度",在小提琴演奏中,升C更靠近D,而降D更靠近 C,"并不是纯律的使用",二者的差别确实太小。为了不把人弄得更糊涂,我想用二者之一均可,毕竟弦乐器是几种律都应该能演奏的。但平均律和纯律之间的音差是不难听出来的,有兴趣者不妨试试听一小时小提琴,然后马上听钢琴。我个人更喜欢纯律的声音。在演奏小提琴时尽可能避免使用空弦,一是因为空弦声音不够好听,二是因为空弦音高己固定,不能再调整。


附: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的制定及相互关系

十二平均律

十二平均律是将八度分成12个均等的部分—半音,也就是将一个八度内的十二个半音的频率按照等比数列排列起来形成的律制,任意两个相邻半音的频率之比都是2 的12次方根。十二平均律早在古希腊时代就有人提出,但并未加以科学的计算。第一个用数学方法制定出12平均律的是我国明朝的音乐家朱载育(1584 年)。在西方,平均律的实践产生于17世纪中期,1791年萨克森风琴师威克马斯特进行了理论总结,18世纪初期陆续有一些使用平均律中各个调性创作的键盘音乐集问世,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巴赫在1722年和1724年创作的两卷《平均律钢琴曲集》。这一作品展示了平均律的最大优点:可以在键盘乐器上自由的转调而不失音准。

五度相生律

五度相生律是把构成纯五度音程的两个阴频率规定为2:3所制定的律制。中国古代的一些弦乐器用所谓"三分损益法"来调制五度相生律,即一根弦去掉其三分之一("三分而损一"),剩下的2/3发音频率为全长的2/3,即为原来音上方的纯五度。由此逐个推算,可以得到音阶中的各个音的音高: bC-bG-bD-bA-bE-bB-F-C-G-D-A-E-B-#F-#C-#G。由此制定出来的各个音,与平均律中各音音高不同。E-F、B-C之间虽然也是半音,但比平均律中相同的音程小;其余两音之间虽然为全音,但比平均律相应音程要大。

纯律

纯律与五度相生律不同的是,除了规定纯五度音程频率之比为2:3以外,同时规定构成大三度的两个音频率比为4:5,这样制定出各个音高。纯律的最大优点是因为各音的频率之比都是简单的分数,因而声音最为纯和,提琴族无品弦乐器使用纯律调音。但纯律转调不方便,转为远关系调时容易失准;而且不能演奏具有较多升降记号的调性,例如升C大、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