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丧葬习俗


珞巴族家庭特别重视为死者治丧,力图以此慰藉亡灵,并表达对其哀悼怀念之情。珞巴族多采用土葬和树葬,礼俗相当复杂,禁忌繁多,以示尽了孝道。

珞巴族多数实行土葬,因土里有金,故亦称金葬。挖长方形墓坑,用石砸实,不留足迹,放入死者生前铺垫的藤席和方块木枕。

病人去世后,通常由背尸人来料理。将死者头朝外,以示他已经“走”了。人死后,忌说死字,一般称“走了”、“老了”、“去世了”,或称“没有了”。在给去世者洗澡时,洗澡水中一般用艾叶和桂树叶,从头往下洗。寿衣不用皮毛和绸缎,怕来生变为兽类。衣裤的件数,忌单喜双,多是2件上衣,4条裤裙,都要以棉布为主。入墓时,要解开死者身上的绳带,拉直其身体置于坑内,头朝西,陪葬品全是他生前所用过的东西,如弓箭、装饰品、用具等。墓地周围架木篱笆,上盖草棚,并将猎人猎获的兽角等置于棚内,每天早晚各送一次饭酒,一般送7天,也有送一个月的。每晚烧堆篝火。

居住在西藏墨脱县的米古巴、米辛巴等部落实行树葬,西藏隆子县的珞巴族实行崖洞葬和石冢葬,而在德根、巴依、玛雅、达足、纳等部落中则实行树洞葬。

树葬即时称天葬。树葬有三种方式:一是在树葬的地方找一棵分杈的大树,在分杈的粗枝上挖一个能容纳尸体的槽,并放上死者生前的用具和一些装饰品;二是在枝杈处用树枝捆扎一个平台,在台上搭一个小棚,将尸体及其生前用具和一些装饰品置于其中;第三种是把尸体以端坐的姿势放在竹筐里,然后捆放在树杈上。尸体处理和土葬相同,不能裸露皮肉。将胎儿状的尸体置于他曾经用过的藤筐里,根据死者遗愿悬于村头的树杈上。上搭草棚,遮雨防晒。珞巴人讲,世上万事万物都是有精灵的,人虽死了,尸体腐烂了,变成了虫子,但灵魂却去了“极乐世界”,变成了另一种有精灵的东西,比如悬葬,使他们早投生,快投生,变为富人和好人。


几种葬法的背尸人一般由亲属充当。父母死由儿子料理背送,妻死夫送,如果家无合适的人则由亲朋背送,或请人或按死者弥留时指定的人背尸。送尸人与死者属相相同、相克和年龄相同的人不准背尸,如无他人,必须由以上人员背尸,那么,只好将背尸者的右脸抹白、左脸涂黑,挂上女人的项链,右边裤腿卷到大腿外,左腿不卷,才准背尸。发丧要请人杀鸡打卦、选择吉日。下葬那天,全村停止劳动一天,前来送葬、劝慰。背尸的方式是背靠背,背尸人手持一把刺条,边走边扑打,以免鬼怪跟随。

葬后一个月,嫁出的女儿和分家的儿子及亲戚携带酒、肉和鸡到死者家里慰藉。一年后,死者离家的子女赶一头牛,死者家中出2头牛,村里每户携带白酒、甜酒各一葫芦,村人共饮共食。牛角送到坟头上,以示哀悼。

父母长辈死后,子女一年内不戴耳环和其他装饰品,不能结婚,妻子一年内不能剪发,额前系一条红线,头上不准插花,也不能改嫁。

背尸人返回后,主人在门口烧一堆火,一把树枝蘸上一些玉米粉和白酒,在火上烤一会儿,在背尸人身上扑打三次,接着背尸人洗脸、洗手,进屋后只准坐在死者的睡处,手不得抚摸极受宠爱的灶脚石,因它是灶神的化身,晚上只准睡在死者的睡处。三天内不得讲“少”、“无”、“死”话语。第三天背尸人可以和家人一样自由活动了。背尸人背尸后的第三天和第10天要下河洗澡,第15天后方能上山狩猎。在一年以内背尸人不能吃土豆、豌豆、核桃、桃、萝卜和牲畜的蹄子。吃饭时,背尸人要先祷告,请死者的灵魂进膳。在一年之内,背尸人不能走大路,要走小道,路遇行人要让路回避,不能笑,不能看别人的脸。总之人们对背尸人是忌讳的,认为低贱,不吉利,有阴鬼附身。因此,处处躲避、嫌弃他,冷眼待之。所以,一般人是不愿背尸的。

罕见的墓葬:珞巴族多数部落实行墓葬。墓葬时,先挖一个圆形的坑,坑有一人多深,在坑底再挖一个与坑壁成90度角的墓穴,墓穴两边与上方用木料做支架,并烧火熏烤。墓穴底部铺垫板、草、褥子、枕头。死者放入墓穴后,将捆尸体的绳子及脸罩解除,盖上衣服。死者若是男性,在尸体旁放上弓箭、砍刀、小刀、烟斗、烟袋等物;女性则放上耳环、手镯、项链、“嘎乌”、针线等。墓穴门打好树桩,铺上草后,填土至与地面相平,坟墓上搭个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