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概况


民族概况

白族是我国西南边疆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碧江、保山、南华、元江、昆明、安宁等地和贵州毕节、四川凉山、湖南桑植县等地亦有分布。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白族人口数为1858063。使用白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绝大部分居民操本族语言,通用汉语文。元明时曾使用过“焚文”(白文),即所谓“汉字白读”。

白族的先民,史称“滇焚”、“叟”、“爨氐”、“白蛮”、“白人”、“民家”等。纳西族称之为“那马”,傈僳族称之为“勒墨”。本族自称“焚子”、“焚儿子”、“白尼”、“白伙”,意为焚人或白人。早在新石器时代,洱海地区已有居民生息繁衍,过着半穴居生活。秦汉时期,洱海地区同内地关系日益密切,公元前109年,西汉王朝向这里大批移入汉民,将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传到这里。东汉时改属永昌郡管辖。唐朝在此设立姚州都督府。后建立了以彝、白族先民为主体的南诏奴隶制政权。又于907年,建立了以白族段氏为主体“大理国”,并与宋朝以臣属关系相处。1253年,元朝在云南建立行省,在大理地区设置大理路和鹤庆路。明朝改为大理府、鹤庆府,实行改土归流政策。清代继续延袭明代这一政策,但在边远山区委任了一批土官和土司。

社会经济

新中国成立以前,白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总的来说,封建地主经济占绝对优势,资本主义经济有一定的发展。在一部分山区尤其是高山地区,还保持着封建领主制、奴隶制以至原始公社残余。农业是白族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在封建地主经济地区,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约60%~80%的土地,而人口占909/6以上的农民只有20%~40%的土地。70%以上的农户沦为贫雇农。地租剥削一般占收成的五、六成,多达七八成;高利贷、雇工剥削也很严重。商业资本比较发达,先后出现一些进口洋纱、洋货和出口石磺、黄丝、猪鬃、茶叶的商行。白族商业资本是在地主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本家又把商业资本转化为土地资本,集中大量土地。

新中国成立后,白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先后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在白族主要聚居的大理中心地区,采取与汉族地区相同的方式,于1953年完成了民主改革,并在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残存着封建领主制的沪水、六库等土司统治的白族地区,采取和平协商方式完成民主改革。在碧江、福贡等人数不多和阶级分化不明显的白族地区,没有把民主改革作为一个运动来进行,而是发展经济和文化,结合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完成某些环节的民主改革任务。1956年11月,建立大理白族自治州。

建国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州工农业生产发展很快。自治州首府下关市,由建国前的一个消费城市,发展成为滇西重要的工业城市;全州建立了电力、机械、汽车修配、化工、造纸、纺织、皮革、制荣等工业部门。

1990年,全州工农业总产值达334531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43369万元,农业总产值191162万元;全州人均工农业总产值111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6元。全州各乡镇都通了汽车。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也有很大发展。白族人民已经有了一批数量可观的教授、作家、医生和各类科研人员。建国以前蔓延很广的血吸虫病,已基本得到防治。

现在白族地区已出现了生产一年比一年好,人民生活一年比一年改善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