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壮族服饰特色


地处中国西南边陲的那坡县,与越南毗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80多个县市中壮族比例最高的9个县市之一。该县境内的壮族按自称的称谓划分有12个族群之多。其中,自称为“敏 黑衣壮”(亦称布壮)的一个族群,通常被称为黑衣壮。黑衣壮以黑为美。黑衣壮族至今仍然保留着最为传统、最具有民族特点的内涵的壮族服饰。黑衣壮穿戴上讲究实用,款式大方,朴素美观,别有韵味。黑衣壮的服饰是黑衣壮人类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反映着黑衣壮的社会经济生活及其变化,起到表征、再现黑衣壮文化内涵的作用。

黑衣壮服饰文化

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文化现象。它经常和一个民族的历史及文化发展史紧密联系,体现着一个民族集体的智慧和创造。黑衣壮与其他壮族和当地汉族的区别,主要是由服饰、语言、风俗习惯来构成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不断更新,这里的人们在不断地“改装”,从原来的“全身黑”过渡到现在许多年轻人喜欢穿的“上蓝下黑白头巾”的第二代服饰。而第二代服饰是与其他壮族相一致的,这就很难从服眼饰上看得出来了。

黑衣壮的“黑衣”是历史悠久的。据调查,现在几乎没有人能说出什么时候起就要这番装饰,也几乎没有人能说出这么装饰的原因。他(她)们强调的只能是一些含糊的说法,如“这是一个传统”、“老人家传袭下来的”等等。

黑衣壮服饰习俗

头衣及其习俗

在黑衣壮族妇女中,人人都戴上头巾头饰,她们所戴的头巾头饰,已婚的和未婚的,戴的方式不一样,都各自保持一定的装束,保留着一种浓浓的头衣文化。

关于头衣的产生,黑衣壮族妇女的解释是: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戴上头巾可以在天气炎热的时候防止日晒,在天气寒冷的时候防止头部免受寒冷和风吹。

头衣有两件:一是一条较深的白头巾,长以刚好绕包住头为宜,宽2~3寸。妇女们通常把头发束盘成发髻,卷在头顶,将发髻包住。然后用这条白头巾沿发际将头包住,以能稳插各种头饰,二是一条长约9尺,宽6寸的黑布条,黑布条是经折后盖在头上,如飞机样盖在头上。盖住前额。(所以人们称这样穿戴的妇女为“黑飞机”,也由此引申出黑衣壮的他称“黑飞机”)。此两件头衣是妇女们自己剪裁缝制,白的不需加任何装饰;而黑的则用红线来缝,以为装饰。缝的红线只有在近处仔细看,才看出,在远处或不注意看就不能看出了。由于此黑头巾用土布来做,所以质地很硬,打了折盖在头上,无论风吹抖动都不易变型。为了能戴头巾,装头饰,本地妇女一般都留长发。

体衣及其民俗

黑衣壮地区的上衣都是用土布来做,且都是自种、自纺、自织、自染、自裁、自缝的土棉粗布,既暖和又耐穿。据《那坡县志·民族篇》(审议稿)载:在明、清土司统治时期,规定凡土民只准穿黑、蓝两色,读书人可穿灰、白色,土官及其亲属可穿绸、缎料子,考中秀才的人,可与土官一样,穿上大襟衣宽筒长裤,这可能是黑衣壮人为什么穿黑衣的原因。

黑上衣的构成分衣领、衣襟、后身、衣袖等。黑衣壮妇女的上衣衣领是交领,即衣领直接连左右襟,衣襟在胸前相交,领子也就相交。衣襟是右掩的左衽,衣袖较窄。本地妇女的服式,大襟衣短至肚脐,刚好接着裙头,纽路从领口往右腋下开,胸前和袖口,用不同条布捆饰,配上蓝布条;纽扣一般是自己缝制的布结扣。第二代的蓝上衣及领也是交领,衣领绣有各种图案的花纹,胸前绣花,衣袖也饰有彩线条绕缝。是从街上买回的。下身则穿大筒长裤,外再套上百褶黑裙子,裙脚捆三条边,折起插在裙裤头中。据说,百褶黑裙子是本来自然放下的,但当地妇女为了劳动方便,把裙脚三条边捆起,插在裙裤头中。改装后的妇女裤子依然是黑色,但一般不是自制,而是从街上买回,无裤头,直筒裤,无前后之分,穿时裤头处用布带来绑。

足衣及其习俗

过去,黑衣壮的妇女一般穿翘头绣花布鞋,男子则穿黑布鞋。现多穿解放鞋,还有穿运动鞋、皮鞋。

在黑衣壮地区,女孩子长到12、13岁,做母亲的便要手把手地教她做布鞋了。做鞋时,先将旧的衣服或布撕成片状,用玉米糊一层一层地粘在鞋样上合成板块,晾干,然后撕下,用搅锤经煮熟的糯米粽成糊,一张张粘上,约一厘米厚,正面用白土布包裹使鞋底轮廓既圆滑又白净,然后再用纱线来纳缝的方法,在鞋底、袜底等上面密密地缝,使它结实耐磨。依鞋样成,鞋面用黑布包围,用纱、线将围边一针针地缝纳结实,鞋面、鞋底纳好后,把预先缝好的鞋面沿鞋底边用粗纱密密麻麻地缝上去,这样,一双布鞋就算做好了。

袜子旧时用土布做,现在一般从街上买来。

黑衣壮佩饰

发式 黑衣壮女子在成年前头发发式可顺其自然,但成年后,就按要求去改装发式。成年以后的发式一般要梳理成绾髻,把头发梳成一束,结成髻,置脑后。用白头巾沿发际将头发垫上,头髻插着班簪、头笼、头叉、头花等。头笼和头叉交叉插上,起着固定作用,后再插上六朵头花,并用玉环珠一条(有黑、红、兰紫色)绕着六朵头花,头龙为银做,头刻有龙样,还有其他花纹,班簪也是银做,刻有玫瑰花纹图案,或其他花纹图案。如脏,则用洗衣粉或木炭来擦冼,头花共有6朵,为未婚女青年或已婚但尚未落夫家带,而已落夫家的妇女则只带头叉子。盖上头巾后,6朵花及头叉、头龙、班簪仍露出外面,以显示美。

耳饰 解放前,本地女婴满三日,即在耳垂处用锥刺扎穿孔,并用红线穿孔作结。成年后以拴挂耳环、耳坠,或玉珠等饰物。耳环、耳坠一般用银制作,玉珠则买的居多。如今那些妇女所戴的耳环,大多数是家传,或是出嫁时,从娘家带来的“浮财”(首饰之类)。

颈饰 本地妇女所戴项饰主要有项链、项圈等,多系银质。项圈有大小两种,同时戴上,大的项圈两端双面都雕刻有草叶、花纹的图案,小的项圈刻有动物(如猫头)的图案。银项圈上扣着两串银链,垂掉胸前,项链有的用银质自制,有的在市上买,有的用石珠、石管等做。

手镯 本地妇女喜爱戴手镯,手镯有圆圈形的,也有圆筒形的,一边手戴两个,共四个。以银制成,在制作银手镯时,妇女们喜爱在手镯上有规则地雕刻各种动植物的图案,或燕子,或太阳,或草木,或花纹,做工精细。现在一些妇女则喜戴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