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春节习俗之除夕过小年初四过大年


福建莆田人称过年为“做岁”。除夕,莆田民间统称为过年、做岁、三十暝(夜)、围炉等。莆田人过年,从腊月二十开始,要做大量的工作。也有许多规矩。

腊月二十五之后,大人都要特别交待小孩,在外面不许骂人,更不能和人打架,大人也不能打骂小孩。

为使年过得热闹、旺意,莆田民间,尤其是农村,家家户户都要备办“红团”(面皮绿豆馅,面皮伴有食物红颜料,故名)、“番薯起”(用煮熟地瓜捣碎后和米桨、红糖、发好后蒸制而成)、白糕、油炸葱饼、油炸豆腐、油炸排骨、购买橘子、茶、酒等,并要杀J(鸭)、杀猪(羊)、杀鱼等,统称三牲(春节期间不能讲“杀”字,要讲“阉”,如问你家阉鸡了没有?),以备祭天地、神、祖先等辞年之用。

腊月三十零时辞年,乡村中不约而同地响起爆竹声,家家庭院前摆着一张系着金线绣花桌裙的供桌,桌上摆着五果、六斋、三牲和贴着福、禄、寿红纸花的干线面,全家人由年长的领头,依次拈香跪拜天地,在供桌前烧起供银、银纸,再次燃放爆竹。而后供桌退后一步,换上同样的一套供品,跪拜祖先,祈祝全家平安,来年幸福,然后,在供桌前再一次烧起供银、银纸、燃放爆竹,表示辞年结束。

年三十中午,家家户户都是吃“擦粉”(地瓜粉、线面、油炸豆腐、肉丝、及青菜等混合煮成的糊糊,意思是辞去过去汤汤水水的不如意的生活)。除夕夜围炉开始,各家各户大门上挂上一对大红灯笼,上书主人的姓氏,厅堂里灯火通明,全家人欢聚一堂,同享天伦之乐。在农村,还要把木炭烧红放在供炉里、置于餐桌下面,表示一家亲热团圆、兴旺发达。

莆田人把吃大年饭称作“围炉”,莆田围炉时,餐桌上的菜,也有规矩。大多都有吉利的寓意,且十分丰盛。盘菜中,一定要有鲫鱼(俗名鲫母,谐音“积宝”)、虾(谐音“和”,意即一家和和气气,和气生财)、蟹(要选十只脚齐全,寓十全十美之意)、海蛎(谐音“在”,寓意来年家人都会还在这个世上),其他的菜看各家喜好和经济情况。厨房的水缸里还要养几条活鱼,表示年年有余。莆田、仙游人重视亲情,过年时一定要千方百计赶回家和家人团聚,如果有亲人实在无法赶回家过年,一定要在餐桌上为他放一副碗筷,留一个位置。

围炉以后,长辈给16岁以下的未婚男女分压岁钱;也有子女给父母、爷爷奶奶压岁钱的;还有丈夫给没有职业的妻子压岁钱的。过年分压岁钱的愿意:一是对小辈的爱护、对长辈的尊敬,对妻子的恩爱。二是压岁其谐音“压祟”,即禳灾驱邪之意。
莆田人在除夕夜“围炉”。

初一开始游春(莆田人习惯把春游叫做“游春”)。

初二在全国其他地方通常也是个拜访亲友的好日子,然而在莆田则不同,这一天恰好不宜出门。此俗源于明嘉靖四十一年间,倭寇进犯兴化(莆仙一带的旧称),两地被杀者众。戚家军打赢倭寇后,出外避难的老百姓纷纷回家探望,大家悲喜交集,既为生者幸存而庆幸,又为死者不幸而悲伤。许多家庭忙着为死者料理后事,串门的都是来吊唁之人,因此初二串门就成为不吉利之事。后来就把这一天定为“探亡日”,每年这一天互不串门,即使是至亲,也不例外,只有居丧之家才允系友上门,以示对死难亲人的哀悼。后来因感到春节期间互不登门终究不便,就变通为初一日如已到系友家拜年,初二日就不必忌讳。

初三在各地都可以自由串门。

初四正是莆田与其他地方大不相同之处。莆田人初四也是要过年的,也就是重复过年,初四这一天也就和大年三十一样的热闹隆重了。此俗源于明嘉靖四十一年,倭寇进犯莆田,到处杀掠,至次年正月初一被戚家军打败后始返。由于家家都避难外地,没法过大年,便决定在初四夜补过。为了纪念这段惨痛的历史,民间相约以除夕为小年夜,正月初四为“大年夜”,亦称“做大岁”(仙游则是在初五“做大岁”)。初五的这一天我们也是当作初一一样过,像初一一样,早饭是炒面,是一年中最可口的早餐,之后就互相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