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我国历代编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合称,一直被历朝统治者视为正统,因此又称为正史。二十四史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即公元前2550年,下至明朝崇祯十七年,即公元1644年,长达三千二百一十三卷,约四千万字,都是用纪传体的体裁编写。
三国时期,当时社会上就已有了“三史”之称。
三史通常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编撰的《东观汉记》。范晔的《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东观汉记》,成为三史之一。
三史加上陈寿的《三国志》,就有了“前四史”之说。
唐朝官修南北朝八史和《晋书》成,再加上之前的前四史,就出现了“十三代史”之说。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就形成了“十七史”之说。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上先前的各史,总名为“二十二史”。
后来又增加《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
在编撰《四库全书》的过程中,学者又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旧五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也被列入正史,合称“钦定二十四史”。
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由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二十四史记事上起传说中的黄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总计3213卷,约4000万字,都是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而成的史书。
总的来说二十四史分别是:
《史记》(西汉司马迁)、《汉书》(东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徵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晌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