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临终前,儿孙必须在床前陪伴,为父母送终。临终时,子孙跪地焚烧“阴司纸”,然后给死者净身穿好寿衣,遗体放在靠椅上坐着,双手捏饭团,双脚踏青砖,面前摆香案由儿女或媳妇守护叫“接香”。然后派家人赴亲友处报丧,亲友接信后速往吊唁.送挽联吊幛,死者遗体装棺入殖后,棺木一般在屋内停放3天.老人死后第三天请道士为死者安灵位。入夜,由孝子捧茶绕村而行,边走边喊“某某回来喝茶,莫在路上买茶喝”,称为“叫茶”。
送葬时,孝子披麻戴孝(全身穿粗麻白布衣,头戴纸制麻冠,两耳吊棉球).其余直系亲属则搭白布巾,孝子拿哭丧棒俗称“棍子棒”,抬棺上山叫抬丧,一般8至16人。棺木“落井”前,先用大锅煮的粘米丸子,加些粉条肉汤,放在井下,让村中小孩抢食,叫“抢丸子酒”。下葬时,孝子跪在坟前,人们用土洒其身,葬毕,请抬丧者吃大块肉.葬后3天.上坟覆土。老人死后第“七天,请道士做法事安抚亡魂,称“做七”。第一个7天为“头七”,以后每隔7天做一次,至七七四十九天,做“满七”为止。“七七”之内,孝子蓄发不剃,称“蓄七”。每餐吃饭时为死者摆上碗筷,称为“叫饭”。
民国以前,子孙须为父祖守孝.凡在外为官的都得辞官归家守孝3年,全家不婚不嫁,有的孝子还在父母墓前搭一茅屋,粗茶素食,守墓3年。康熙丁未《广济县志》载,明代邑人史玉明,母卒,居墓,守丧时有虎患,人们劝他不要守,他不听,结果被虎吃掉,后人为他立碑,叫“孝子碑”。
上述俗规多见于富户,贫寒之家多薄棺掩尸,隔夜即葬,也不停业守孝。1923年,辛亥革命元老居正母亲逝世,在居买下的武穴郊区一块墓地安葬,在墓地侧建一青砖瓦屋,以备子孙祭祀时歇息、吃饭之用,并请族人代为看守。孙中山派人送资千元,代为致祭,并写祭文,镌在墓前石碑上。国民党要员不少人前来吊唁。
建国后,破除封建迷信,丧葬礼俗发生很大变化。提倡厚养薄葬。老人在生前,后辈好好奉养好老人,使其颐养天年,死后,丧事尽量从简。死者入殓,3天内即送葬,不看风水,不穿孝服,也不请道士安灵、“做七”,农村仍遗留分白布“散孝”和系手线致哀的习俗。
城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多为死者送花圈开追悼会,农村很少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