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俗中女性禁忌风俗


在传统民俗中,存在着许多针对女性的禁忌,体现出非常强烈的厌女倾向。女性的月经、女人的孕期、女人的生育历程都是污秽与不洁的象征,是自然与社会生活的一种潜在的威胁。女人自己也是不洁的符号,被视之为可能会对现实秩序产生破坏的“祸水”。关于这类问题虽然有一些个案和综合性的研究,但大都从民俗心理和历史文化的角度去分析,很少借鉴性别视角,也很少从人类学的角度考查其起源与演变。本文拟从民间风俗对妇女的禁忌入手,综合社会性别研究与人类学的方法,对传统厌女情结的原因做一详细考查。

传统民俗禁忌中普遍存在着对女性的厌恶与排斥,而厌女习俗之甚莫过于对女性生理的厌恶与排斥。女性周期性生理现象——月经,女性孕育生命的历程——孕期和产期,以及女性自己都是禁忌的对象,她们在民俗心理中被视为污染的源泉、有害的物质,处于这些特殊生理期间的女性必需遵守某些规定,即便是不处于该时期的女性也要举止谨慎。

首先,传统习俗对月经期妇女的禁忌。在传统话语中,人体排出的分泌物都是不洁净的,但所有的排泄物,包罗鼻液与粪便,都不如女人的月经更令人厌恶。月经是秽污与危险的因子,会对他人尤其是男子造成危害,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道:“女子入月,恶液腥秽,故君子远之,为其不洁,能损阳生病也。”清代,“俗以闻鸦鸣,见妇人秽物为不祥,呸唾驱弃。盖痰唾涕眵均秽物,以秽厌秽之术也”。因为视经血为不祥与不洁,民间流传有“骑马拜堂,家破人亡”的俗语,最忌讳新婚日子新娘来月经,认为会给婆家带来霉运。月经期妇女禁忌参与婚礼、祭祀神明等。这些禁忌不仅在汉族中广泛存在,在少数民族中也有普遍的体现。

在民间观念中,不但来了月经的女性是不洁的危险的,连与月经有关的用品都是不洁和危险的。女人用的月经带要放在隐秘之处,不能让别人看见,若叫男人看见则为晦气。解放以前,河南西部偏僻山区有抢寡妇的习俗,中年鳏夫可以纠集男人去抢,如果寡妇不愿意,她就可以拿出月经带做兵器来抵抗,男人们一见往往作鸟兽散,因为“抢者认为此等亵物沾身就会终年倒霉,避之唯恐不及”。

其次,传统民俗有关孕期妇女的禁忌。如果说月经因为视觉的干系而容易给人一种不洁的感觉还勉强说得通的话,对孕妇的禁忌与排斥就很难从不洁的理念来论说了。传统话语与文献中极少看到视孕妇为不洁的记载,但现实生活中孕妇在言行与饮食上有许多限制,有些限制出于良好的愿望,好比以胎教为目的不能吃凶猛丑恶之物(凶恶暴虐)、不能吃麻雀(麻雀性淫)等,以保胎为目的不能干重体力活、不许大喜大悲、不能吃豆酱茴香(易流产)等,以优生为目的不能吃兔肉(豁唇)、不能吃生姜(六指)、不许看傀儡戏(无骨)等,以祈求产妇顺产为目的不能吃骡肉(难产)、不能吃驴马肉(孕期延长)、不能吃鸭肉、桑葚(胎儿倒生)等。这些规定与禁忌虽然不能以厌女情结来定性,但却是通过控制和束缚女性而实现的。

事实上,民间还存在许多与保胎、安胎和顺产毫无干系的孕妇禁忌,禁忌中的孕妇完全被当做危险和不洁的污染源来看待,显示了强烈的厌女倾向。在旧时中国,孕妇既不许到庙里上香,也不许参与家里的祭神活动,更不许端酒菜敬菩萨。在农村,有身的妇女禁止近前观看打井、建灶、上梁等重大事务。红白喜事也不许她们参与。她们不许看别人未满月的孩子(小孩会缺奶),更不能搂抱、抚摸小孩(小孩会多难多病)等。一些技术性较高的工作也禁忌孕妇参加,如孕妇不得进园摘瓜果(触果不结)、不许看人做豆腐(豆浆不凝)、酿酒(酿酒发酸)等。

再次,传统民俗有关临盆产妇的禁忌。在传统民俗中,产妇临盆被视为“血光之灾”,“民间俗信随婴儿的降生相伴而下的血水、羊水、污秽不洁的东西,会亵渎神明,带来灾害”,分娩的产妇被视为不祥之物而受到千般的排斥。先秦的时候,“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在汉代,妇女临产则“入山林,远行,度川泽者,皆不与之交通。乳子之家,亦忌恶之,丘墓庐道畔,逾月乃入,恶之甚也”。这种对产妇极端排斥的现象虽然在后世不很常见,但孕妇生产仍然被视为不吉利的事,产妇仍然被隔离,男人忌讳进入产房,就连男孩子也忌讳进入。客家俗语还有“见人生,鬼缠身;见人死,走了利”的说法。

在民间,姑娘回门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快到临产期的孕妇回门则受到排斥。汉族有“见死不见生”的俗语,意为姑娘死在娘家可以,但不能在娘家生孩子。在浙江兰溪,孕妇临产前必需尽快赶回婆家,若是来不及的话,就由接生婆搀扶着来到荒郊野外,“架铺以居之”。福建惠安女实行“不落夫家”的婚姻风俗,但有身临产则必需住到婆家。人们相信,女儿在娘家生孩子会对娘家不利,黑龙江一面坡的俗语“脏了娘家炕头草,日子过不好”就反映了这种观念。民间还有“借死不借生”的俗语。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必需采纳巫术的方法进行禳解。

因为产妇临盆是不洁的事情,因此坐月子期间的妇女也有许多禁忌,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以避免她可能带来的灾难。产妇未满月到别人家去串门是“产妇冲宅”、“热血扑门”,为不祥之兆,因为“产妇坐月子期间,‘血污’未退尽,秽气重,俗称之为‘血腥鬼’”。产妇同样也不能进庙,不能祭祖祭神等。

复次,传统民俗对女性自己的禁忌。女人自己在传统民俗中也是被视为不祥的,许多事情不允许妇女参与,好比明清以后的妇女不能进入宗族祠堂,也不能参与祭祖活动,这种禁忌至今在山东农村某些地方依然存在。因为女人不祥,所以不能与女人同坐一条船,同行一段路,否则会倒大霉。战国时期,赵简子率军渡河时缺少一名划桨的人,一个叫娟的女孩子自动请缨愿为赵军效劳,赵简子却拒绝道:“不谷将行,选士医生,斋戒沐浴,义不与妇人同舟而渡也。”这种习俗在近代中国仍然流行。过去在我国很多地方,妇女在正月初五以前不能出门,也不能到邻居和亲友家贺年、串门,此禁在热河一带更甚。妇女若是贸然前往,必遭人痛恶“,盖彼间以妇女为不祥物”。

女人不但是不祥的,并且是不洁净的,她会使洁净的东西受到污染,因此《围城》(费用锺书)中粗俗的村汉坚决不允许孙柔嘉坐到本身的粮袋上,赵辛楣等男人则可。因为妇女是不洁的,所以她们在从事某些工作时必需遵守必然的禁忌,若举止不妥,就会带来不利的后果,其中女人不许从各类生产工具上跨过是一种普遍的禁忌。解放前在我国北方农村,妇女不可到打麦场上,更不许坐到石磙上,否则被认为会少打粮食;在东南沿海,女人是不能上船的,否则船出海时就会倾覆。

因为女人不祥、不洁,连带着女人的衣物也是晦气不祥的。男人用的衣服、帽子等禁忌妇女跨过,女人的衣服不能挂在男人衣服的上面,男人的被褥不能与女人的被褥放在一头晾晒,女人内衣不能晾到室外,也不许晾得很高。男人忌讳从晾晒着的妇女的衣裤下走过,女人内衣和裤子的水若是滴到男人头上就被认为是倒大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