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孕妇冲犯禁忌


在潮汕地区,有一些孕妇禁忌项目是从冲犯的观念中生发出来的。冲犯观念又源于妇女不洁和妇女的不洁会亵渎神明等观念。在妇女不洁观念中是以孕妇为尤甚的。

忌接触嫁娶。由于孕妇不洁的观念与“喜冲喜”的忌讳,孕妇忌接触嫁娶等方面的活动。不能参加别人的婚礼,不能观看嫁娶,不能到新娘身边;忌摸新娘的轿子、嫁妆;忌到洞房里;忌坐新人的婚床;忌出席喜筳.一般说来,这类习俗,其中当然也有为怕“喜冲喜”而影响到胎儿的意义,但更多、更主要的是在于害怕影响到嫁娶的一方,以为孕妇接触嫁娶的事物,会对新娘子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孕妇乃是被视为不洁的因素而加以避忌的对象,孕妇(俗称“双人体”)此时因其具有更为突出的异常性和危险的特征而成为一种禁忌体。

忌接触丧葬。忌看丧葬时的做功德、上供、祭祖等活动,否则不吉利;忌接触棺木;忌看入殓、出殡;忌吃葬仪食品;忌受丧家赠物;忌摸丧葬用具;忌入坟地;忌走抬过死人的路。这一切都是为孕妇及其腹中的胎儿着想。丧葬是凶事,有邪气、秽气,怕冲犯了孕妇,伤着了胎儿。即便孕妇是丧葬家的亲人,也要避开丧事。因为孩子未出生就去送终是不吉利的。如果再悲伤痛哭起来,更会使孕妇母子双双受损。迷信者还以为接触丧葬事物阴魂还可能会扑在孕妇身上,使胎儿受害。这些禁忌总的说来是担心“凶”冲了“喜”,是要求孕妇节哀、保重身体的防御措施,是为胎儿着想、重视子嗣的表现。

忌接触神事。潮汕民间俗信,神灵是至高无上的,洁白无私,福佑下民,理应虔诚尊敬。而受胎是亵渎的结晶,倘若孕妇到神灵之前是大不敬的事。孕妇若靠近神龛,擅入寺庙,则会污染神地,亵渎神明,触怒神祇,导致胎儿疾患;孕妇若观看了盖寺庙、塑神像,则会使庙无香火,神不灵验。当然,这本是男尊女卑、轻视妇女的封建意识在禁忌习俗上的表现,不足以信;但其在客观上却起到了妇幼保健的作用,免去了孕妇参与神事活动时的紧张、恐惧心情,也避免了受烟香火熏的污染,这对孕妇和胎儿均有好处。然而,这却未见得是出自于这一禁忌习俗形成的初衷。

忌接触孕妇。这里既有“喜冲喜”的顾虑,也有不洁对不洁,结果更不洁的思想,还有同类相斥,“二虎相斗,必有一伤”的推导。总之,是担心双方或者对其中的一方不吉利。潮汕民间忌讳孕妇与孕妇同坐一张长椅或同睡一张大床。其中除了一般禁忌相见的顾虑之外,还担心会与对方“换胎”。假如自己本来怀的是个男孩,对方怀的是个女孩,据信,两个在一起时,就可能会暗中调换过来。这在重男轻女的时代是很计较的。一旦有一个生男一个生女时,那个生女的就会想到,是因和那个生男的孕妇在一起坐、睡时,被她偷换掉了这虽然是属无稽之谈,但在人们极端失望而又无其他理由可寻的时候,便会很自然地联想到这一层。

忌看产妇分娩。看产妇分娩将来自己生产时要难产。这条禁忌颇有点科学依据,因孕妇看到正在分娩的产妇的痛苦表情,听到孕妇的叫喊声,容易造成一种精神压力,到自己分娩时可能会神经紧张,以致引起难产。

忌参与、观看重大社会活动。人们认为一切事情,只要有孕妇参与或接触便会倒霉。如农村过去在建房上梁、打井砌灶等事情上,都禁忌孕妇近前观看。据说,打井时孕妇要是靠近了,这口井就肯定白打了,不是打不出水来,就是打出的水是苦的、咸的,不能食用。建灶、上梁,过去都是很慎重的事,灶有灶神,灶神被孕妇的秽气冲犯,会招致灾祸;梁有梁神,若被孕妇冲煞,会坍塌伤人。因此,要是被孕妇的秽气冲犯了,人家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在一家之中,锅台、窗台、磨台这三处是最重要的地方。这三处最忌孕妇坐。孕妇或许可以在这些地方的旁边干活,但累了想坐一坐是不行的。孕妇的秽气会污染这三处要地,使全家“霉气”。当然,这些只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轻视、歧视妇女,将妇女视为“丧门星”、“灾星”、“祸水”的思想在禁忌习俗上的反映,是毫无科学依据的。随着妇女地位的日益提高,此禁忌已不再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