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梨树旌表贞烈刘门范氏碑


在古代,立旌表贞烈碑必须是皇上批准,当时为了表彰一些忠孝双全的优秀女性,由朝廷公开表扬奖励守节不再嫁或拒受污辱而自杀的节妇、烈女,是一种很高的褒奖。

在梨树县有一块非常古朴的石碑,该碑为清朝光绪皇帝为表彰当地一名范姓妇女守节尽孝而立,距今已有130多年历史,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梨树县的旌表贞烈刘门范氏碑,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五月,也就是在建县的第五年,当时称奉化县,奉化县正堂钱开震和县训导赵万泰所立。刘门范氏的贞烈事迹由候选州判李遇春、侯委训导王会清、附生赵廷瑞和李应辰、贡生于登逵等人保举,上报给奉化县署。知县钱开震亲自核查,呈报给昌图府复核后呈礼部,光绪皇帝获准。碑上文字由知县文童王翰所撰,石工裴友芝镌。

此碑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泉眼岭乡东洼子村三社一河沟内被发现,后被搬至村部院内垫道,村部卖掉后又被弃之路边。两年前,公主岭市怀德镇一文物爱好者将石碑装上车,预以拉走时被村民举报,乡公安派出所及时制止。旌表贞烈刘门范氏碑为青石碑,石碑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碑额,上方书“圣旨”。第二部分为碑身。碑身一面书“旌表贞烈刘门范氏之碑”,落款为“大清光绪捌年五月榖旦立”。第三部分为碑座。为保护这一珍贵文物,梨树县博物馆已将该碑移至县文物管理所碑林处,让其文物价值和背后感人的故事千古留传。

故事梗概:

刘范氏是村民范廷佐的女儿。公公刘象春,子仲寅,一生从事儒学,从山东省迁移至此,只有一个儿子叫刘景尧。范氏从小就被聘给刘景尧,16岁时嫁到刘家,孝顺父母,尊敬亲长,从未曾违背规矩。到25岁时,虽然没有生育子女,也没有被刘家离弃。不料她的丈夫在光绪三年(1877年)六月十八日病死。公公便以家庭不富裕,没有近支孩子过继为由,提出让她改嫁。刘范氏开始以公公身患疾病未愈为由推托,还以公公年迈需要侍奉赡养为托辞,后又以丈夫过世没有到百天为由延缓时间。期间,刘范氏做好了公公过冬的衣被。她暗中准备了药物,要以死守贞。到了28日丈夫去世百日祭那天,刘范氏更换掉旧衣,去丈夫墓前祭奠。返回家时面色凄惨、呕吐,问话也不回答,药性发作,第二天就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