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俗-妈妈例儿


“妈妈例儿”,也写做“妈妈论儿”,是京津地区一种民俗事象。《北京方言辞典》释义为:“日常生活中的迷信禁忌和迷信言论。”《北京话词语》里说它跟“老妈妈例儿”一个意思。

例儿,当然是当惯例、体例、规则讲,是应该仿效或依据的。妈妈,指长者,从前大都是家庭妇女。换句不大好听的话说,妈妈例儿就是家里老娘儿们的讲究。加上老字,则是突出"例儿"的老生长谈性质。

它是否都是"迷信禁忌和迷信言论"?我看不一定。由于妈妈例儿来自底层人民,是传承民俗,情况就复杂了,至少有三种情况:

1、以迷信的形态出现,包含迷信的内容;

2、以迷信的形态包含合理的内容;

3、以合理的形态包含合理的内容。后二者在民俗学上叫"俗信"

这说需要用辩证方法,去看妈妈例儿。

一、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

这是带判断性的妈妈例儿。有这一回事儿吗?没有。有人把它与清兵入关联系起来,只是小说家言。如果确是"真理判断",即没有舅舅的人,在正月剃了头(理发)怎么办?有舅舅的死舅舅,没舅舅的管不了,那还是真理性判断吗?但是,它是用迷信的形式,引导合理行为。正月,人人过春节,它督促人们在春节前做好个人卫生;不搞这种个人卫生,就危及亲属,多厉害!再说,旧社会剃头匠(理发师傅)大都是宝坻县人,旧年年底夜以继日地干活,等除夕加班到正月初一天亮,立刻回家乡过年,你想剃头(理发),哪儿找师傅去!

二、窗户门对窗户门,不打官司就死人

建筑新房,或在院子里翻盖新房,最忌讳门或窗对着邻居的门或窗户,所以有了"门对门,净死人"一类妈妈例儿。

这种话,看起来是一种民俗禁忌,而且是荒谬的迷信禁忌,但是,却不能这么简单地做出结论。因为这是以迷信形态表明一种建筑规程。

门窗对门窗不便于居住生活。谁家都有隐私,至少都有不愿意别人看见的起居生活,都有不愿公开的行为。夏日炎炎,在个人居室内难免袒露上体,或者洗浴,能时时刻刻紧闭门窗吗?显然不能。还有例如某地有两家门对门的住户。甲走出自己的屋门时,总是无所谓地前行右拐。但对门的乙住户换房搬走了,住进新住的丙。没有几天,丙住户的男人站在门前骂街,"狗眼冲人家屋里看什么","不是东西"等等。甲住户发现丙住户"骂海街"也不依不饶,说:"也不尿一泡尿照照,你那模样的女人躺在地下也没人要。""海街"骂了几次,甲与丙接上了火,大打出手,归了派出所。如果当初盖房的时候,遵守了妈妈例儿这种多年经验总结,把门与窗相互错开,就不会发生这种纠纷。可见这条看来十分迷信的妈妈例儿,道出了某些生活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