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基本规则


 

   门球简介

 门球运动起源于日本,它是由“槌球”运动衍生而来。槌球运动则是从法国起源,随后传到了英格兰。

 1947年,来自日本北海道的Washin Suzuki先生有一个为年青人设计一项运动的想法。该项运动在一个长25至20米、宽15至20米(内线尺寸)的矩形场地上进行。场地上设有三个球门和一个终点柱,比赛采取5人对5人制,运动员按照规则依次使球通过球门、达到终点。

 比赛时,两队各5个球,一方红球,一方白球,从1号球到10号球交替击红、白球。球员每人一球(自球),球号和队员号一致, 也就是击球员在发球区首次击球过一门时的序号。如果击球员成功将球击过一门,称为“first Gate Tsuka”,该球员可再次击球。过2门、3门同样如此。如球成功过门,该球员即获得再次击球权利。此外,如果球已成功通过第3门且撞柱,比赛结束,称为“Agari”,与该球号对应的运动员的比赛结束。

    门球比赛时间为30分钟,两队对抗,每队 5 人。首先由双方教练或队长在裁判领导下,投币决定攻球先后 。先攻队攻红球,号码为1、3、5、7、9号;后攻队攻白球 ,号码为2、4、6、8、10号。教练员、比赛队员和击球的顺序,均填入记录表,然后在指定位置列队。比赛开始时 ,裁判宣布 1号球员开始过第一门,如进门失败,则轮到 2 号过门,直到10号打完为止。第二轮重新击球过第一门。如果通过第一门,作为通过球门的权利 ,可获得一次续击权 。通过第一门后,继续根据比赛规则通过第二门、第三门,再撞终点柱,该队员的比赛活动才全部结束。通过各球门各得 1 分,撞上终点柱得2分。参赛队员每人的最高得分为5分。如果全队队员的球都能撞到终点柱,则共得25分,最后总分多的队获胜。

 另外,在击球时,如果一个球碰到了另一个球,称为“撞击”。如果自球和被撞击的球仍在比赛线内,击球员需用脚踩住自球,并将他球与自球接触,然后,用球棒击打自球(这一击称为“闪击”),利用冲击力把他球送开。

 这样,无论是成功击球“过门”还是“闪击”,击球员都得到一次续击权。

 球按顺序每通过1球门,即获得1分,撞击终点柱则获得2分,完成一场比赛共得5分。通过比赛结束时每队队员所得分值相加来判定胜负,得分高的球队为优胜队。

 综上所述,门球运动是一项两队10名队员进行比赛、每名队员各有自球、独立击球又相互合作的运动。这赋予了门球运动与其他球类赛事特有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