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八


八 投手


八.○一:合法投球


合法投球有正面投球和侧身投球两种姿势。投手可随时选择其中 一种姿势投球。


投手应站立在投手板上接受接手所发暗号。不得跨于投手板或站 在投手板之后接受接手的暗号。


注:1.投手接受暗号后可以退板, 但退板后不得迅速踏板快投, 否则裁判员可判“急投”,以不合法投球论处。投手退板时必须把两 手置于身体两侧。


2.投手不得每接受一次暗号都退板。


(a) 正面投球姿势:


投手应正面向着击球员站立,其一脚为轴心脚应踏在投手板上或 踏触投手板的前沿而不能踏出板侧,另一只脚可自由站立,但不得放 在投手板两侧延长线之外。采用正面投球姿势后,投球动作一经开始, 就不得中途停止,也不得改变投球姿势,而必须把球投向击球员。投 手投球前,任何一脚都不能离地。但向击球员投球时,自由脚可以先 向后退一步再向前伸踏一步。


投手只要双手持球置于身前,整个轴心脚踏在或踏触板的前沿而 不踏出板侧,自由脚在投手板两侧延长线内自由站立,就被认为采用 了正面投球姿势。


注:1.投手的自由脚可以不踏在投手板上,而可以踏在板后两侧 延长线内的任何地方,但不能踏出该线。


2.投手的自由脚可以先后退一步再向前伸踏一步,然后投球。但 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板侧,即一垒或三垒侧后退或伸踏。


3.投手采用正面投球姿势后可以:向击球员投球或自由脚向垒上 伸踏传球牵制或传杀该垒上的跑垒员或退板(但必须将双手放在体侧)


4.投手退板时,不能先退自由脚,而必须先退轴心脚。必须向板 后退,否则判“投手犯规”。


5.采用正面投球姿势后就不能在投手板上改用侧身投球姿势或作 侧身投球的伸臂动作,否则以“投手犯规”判处。


(b)侧身投球姿势:


投手应侧身向击球员站立,轴心脚在投手板上踏触投手板的前沿 而不能踏出板侧,另一脚放在板前,双手持球置于身前任何位置均可 并保持完全的静止。然后投手向击球员投球,也可以向垒上传球,也 可以把轴心脚撤到投手板后面。投手在作这些投球姿势前可作任何准 备动作,例如伸臂动作。但是如果作伸臂动作就要在投球前采用侧身 投球姿势。投手作好侧身投球姿势并起动投球后就不得中途停止,也不得变换投球姿势。


注:1.投手在准备侧身投球姿势时,应把一手置于体侧,从这一 动作到作为本条(2)规则所规定的侧身投球姿势必须是一个连续的 动作而不得中断。


2.投手必须以整个轴心脚(而不是一部分)踏在投手板上或确切 踏触投手板的前沿。投手的轴心脚不能踏出板侧,并从板侧进行投球, 也不得向正面投球姿势那样将自由脚后退一步再向前踏出一步。


3.投手作完伸臂等准备动作后,必须双手持球置于身前,并保持 完全的静止(除脖子可以动)。这一点裁判必须严格执行。投手为了 牵制跑垒员,往往破坏这条规定,不保持完全的静止。如遇这种违规 行为,裁判员应即宣判“投手犯规”。


4.双手持球需退板时,必须先退板后分开手或同时,否则判“投 手犯规”。


(c)投手在作投球准备动作但尚未起动投球时,只要在传球前 向传球的垒上直接伸踏,就可以向任一垒上传牵制球。


注:1.投手传牵制球时必须“先伸踏后传球”,否则判“投手犯 规”。


2.投手踏板向一垒传牵制球时,轴心脚底的旋转与传球动作一致 连贯的话是可以的。如果动作不连贯自然,应判“投手犯规”。


(d)垒上无跑垒员时,投手投球不合法就判给击球员“一球”。 除非击球员由于安打、守场员失误、四坏球、投球中身或其它原因而 抵达一垒。


注:垒上没有跑垒员时投手投球时,如果球从手中失落,并滚出 边线,应判给击球员“一球”,未滚出边线则作“投球无效”。但垒 上有跑垒员时,只要球从手中失落,以“投手犯规”判处。


(e)投手只要把轴心脚撤到投手板后面就成为内场手。这时如 果传出的球造成野传就与其它内场手野传同样判处。


注:投手撤板后可向任一垒上传球。造成野传时,与其它内场手 传球造成野传同样判处。


八.○二:投手的违禁行为:


(a)1.在投手区内用投球的手接触口或嘴唇。


例外:在天气寒冷时,经双方领队或主教练在赛前商定表意,投 手可向手中哈气。


【罚则】投手如违反此条规定,裁判员应即判给击球员“一球”。 但是如果投手将球投出,击球员又由于安打、守场员失误、四球、投 球中身或其它原因到达一垒,而其它跑垒员安全前进一垒或安全停留 在原垒位时继续比赛,所形成的局面有效,不按投手违禁行为处理。 如投手一犯再犯则令其退出比赛。


2.在球上涂抹任何外加物质。


3.在球、手或手套上吐以口沫。


4.将球在手套、身体或衣服上摩擦。


5.损坏球面。


6.投所谓“发亮的球”、“吐有口沫的球”、“涂上泥土的球” 或“用砂纸擦过的球”。但投手可以用双手擦球。


【罚则】投手如有违反以上2—6的规定的行为时,裁判员可作如 下判处:


1.判给击球员“一球”并警告投手;


2.如同一投手在同一场比赛中再次违反,则令其退场,取消其参 加比赛的权利。


3.如果裁判员宣布投手违禁行为后,攻守行为在继续进行时,攻 队可向裁判员表示接受攻守行为所形成的局面。但此一表示应在攻守 行为结束时立即提出。如果击球员由于安打、守场员失误、四球、投 球中身或其它原因到达一垒,其它跑垒员又安全前进一个垒或安全停 留在原垒位时,比赛继续,攻守行为和所形成的局面有效,而不按投 手违禁行为判处。


4.即使攻队选择了所形成的局面,但投手的违禁行为仍需确认, 并按本罚则1及2警告投手,如果再犯,令其退出比赛。


5.对投手是否违反本条哪一项规定,这完全是裁判员的判断。他 的判断是唯一的判断。


注:所在裁判员都应随身带一个正式的松香袋。主裁判有责任将 松香放在投手板后面的地上。传球或击球击中松香袋时比赛继续。如 果遇雨天或场地潮湿时,裁判员可以通知投手将松香袋放在裤子后面 的口袋里,以便用松香擦手,但不论投手或其它队员均不得将松香涂 在球上或手套上或衣服上。


(b)携带任何对投球有影响的物品。如果投手携带此项物品, 裁判员应即令其退出比赛。


(c)故意不投球给击球员而传球给守场员以拖延比赛时间。 (但传杀跑垒员除外)


【罚则】经裁判员警告后如仍有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时,裁判员 应即令该投手退出比赛。


(d)故意对准击球员身体投球。


裁判员如果认为投手确有对准击球员身体投球的行为时,应即 1.将投手或教练员驱逐出场;或2.警告投手和教练员,如投手再对准 击球员身体投球,就立即以驱逐投手及其教练员出场判处或以必须替 换投手及教练员驱逐出场判处。


裁判员如果发现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此条规定的迹象时,应于比赛 前或发生此类行为时立即提醒双方注意。


注:向击球员头部投球是极其危险的不讲体育道德的行为,应受 到人们的斥责。裁判员应毫不犹豫地贯彻本条规定。


赛区组织委员会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可根据九.○五规定制定 补充规定。


八.○三:投手每局上场投球前或替补投手上场投球前,可以试投八 个球。试投时暂停比赛。试投也可以少于八个球。但不论试投多少, 都不得超过一分钟。但是,由于某种突然发生的事故,投手如匆忙中 被指派上场投球,没有进行准备活动时,裁判员根据自己的判断,需 要让该投手试投多少个球就试投多少个球。


八.○四:垒上无跑垒员时,投手从接球起,应于20秒内把球投出。 否则,每推延20秒,判给击球员“一球”。


注:本条规则的目的在于避免不必要的延误。裁判员应督促接手 迅速把球传回给投手,也督促投手接球后立即踏板准备投球。任何投 手如有明显的延误行为,都应即受到裁判员的判处。


八.○五:垒上有跑垒员时,投手如有下列任一行为应判“投手犯规”:


(a)踏触投手板并已作投球动作,但未将球投出时;


注:不论右投手还是左投手,投球时如果自由脚的向后提腿动作 超过投手板的后沿,则除了可以向二垒传牵制球外,只能向击球员投 球。


(b)踏板后向一垒作传球动作而未将球传出时;


注:投手可向有跑垒员的二、三垒作传球动作而不传球。


(c)踏板后向垒上传球而未先向传球方向伸踏时;


注:1.投手踏板后,必须先向传球的垒上伸踏才能向该垒传牵制 球。投手如果只是提起自由脚而不伸踏或者不先伸踏而只转动身体就 向垒上传牵制球时,应判“投手犯规”。


2.投手踏板后,向垒上传牵制球前虽然必须先向该垒伸踏,但不 等于向垒上伸踏就非向该垒传球不可(一垒除外)。一、三垒有跑垒 员时,投手向三垒伸踏假作传球动作,以迫使三垒跑垒员回垒,这时 见一垒跑垒员起动跑向二垒就转身向一垒伸踏然后传球给一垒这是合 法的。但是,投手如果向三垒伸踏后立即转体向一垒传球,这显然是 对一垒跑垒员的取巧动作。这种动作在传球一垒前实际上不可能先向 一垒伸踏、因而应判“投手犯规”。当然投手如果撤板后作上述动作 就不能判“投手犯规”。


(d)踏板后向没有跑垒员的垒上传球或假作传球动作时;(但 为截杀正在跑向该垒的跑垒员时例外)


(e)不合法投球时;


注:“急投”是不合法投球。投手如果在击球员击球员区内尚未 站稳前投球,裁判员就以“急投”判处。垒上有跑垒员时判为“投手 犯规”,垒上没有跑垒员时只判给击球员“一球”。“急投”是危险 动作,是绝不允许的。


(f)投手没有面向击球员时;


(g)轴心脚未踏触投手板而作投球动作时;


(h)故意拖延投球时间时;


(i)没有拿球而站立或跨立在投手板上,或者在撤板时假作投 球动作。


(j)已作好投球准备动作后既不投球也不向垒上传球而一手离 球时;


(k)踏板后有意或无意将球脱手落地时;


(l)接手双脚未站立在接手区内而投手投故意四球时(指第四 球);


注:为了故意投出四球,接手往往在投手投球前站出接手区, 这时投手如果投球,判“投手犯规”。


(m)用侧身投球姿势投球而未保持完全的静止时;


【罚则】投手犯规时成死球局面,判垒上跑垒员都安全进一个垒, 但击球员由于安打、守场员失误、四球、投球中身或其它原因到达一 垒,而其它跑垒员也至少安全进一个垒时,所形成的局面有效,而不 按“投手犯规”判处。


注:1.投手向击球员投球或向垒上传球时犯规,而投球或传球又 野传时(但未越野传球线,也未碰触任何障碍物,继续比赛),跑垒 员安全进一个垒后可以继续进垒,但有被杀出局的危险。


2.跑垒员因“投手犯规”而安全进一个垒时,如果漏踏这一个垒, 守场员可以提出申诉。对此,应认为已按“投手犯规”处理,经申诉 后应判该跑垒员出局。


3.因投手犯规时成为四坏球或投球中身,如一垒或一、二垒或满 垒有跑垒员时,不按投手犯规判处,因形成的局面是全部都进了一个 垒,但只有二垒、三垒、二、三垒或一、三垒有跑垒员时,则按投手 犯规判处。


【其它原因】:并不包括接手或其它守场员的妨碍击球。 八.○六:教练员上场对投手进行指导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每局对每一投手只限上场指导一次;


(b)如果在同一局中对同一投手再作指导,该投手应自动更换。


(c)在同一击球员击球时,不得再上场指导投手。但是:


(d)该击球员如被代打,则可再作指导,但投手应更换,只要 教练员从投手区退出,就被看作已向投手进行一次指导。


注:1.教练员上场找接手或任一内场手,然后由接手或内场手走 到投手区跟投手谈或投手走出投手区找接手或内场手谈等,都跟教练 员上场到投手区向投手进行指导同样看待,算教练员上场指导投手一 次,但投手投球后或攻守行为开始后不在此限。


2.教练员进入投手区,先令投手退场,然后又向替补投手发出指 示,这样做只算教练指导投手一次。


3.在同一局对同一击球员,教练员如果到投手区指导一次,经裁 判员提醒后仍然再到投手区对同一投手指导则裁判员应令教练员退出 比赛。该投手应继续投球直至面对的击球员出局或上垒为止。这时, 该投手退出比赛,由替补投手上场继续投球,教练员对此应准备替补 投手进行热身投球,到时上场替补。


4.替补投手上场时可试投八个球或者裁判员认为需要,也可适当 增加。


5.投手受伤时,教练员可向裁判员提出要求经裁判员允许后,不 计算到投手区的次数。


6.投手区没有明显划定时,以一、三垒两条边线代替。


7.教练员走近边线对投手作指示时或投手走出边线接受教练员的 指示及教练员在投手区调换投手后,回到界外区域经商后到替补投手 处时,均计为对投手进行了一次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