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滩排球规则简介


国际排联组织的两人制沙滩排球比赛,比赛规则与室内排球比赛规则的不同之处:

(1)

一个队由两名队员组成。每队的两名队员必须始终在场上,没有换人。当发球队员击球时,除发球队员外,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可随意站立,没有固定的位置,没有位置错误或轮转错误,但有发球次序错误。一局比赛每队首次发球时,记录员启示发球次序,比赛中,启示员应展示发球队员1号或2号的号码牌,指明该队的发球次序。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应在发球击球后立即通知裁判员。

 
 
 

(2)

每队最多可击球三次,拦网触手手也计一次击球,第三次必须将球从球网上空击回至对方场区。

(3)

队员不得用手指帅球的动作来完成进攻性击球。

(4) 队员用上手传球完成进攻性击球时,传球轨迹不垂直于双肩连线,即犯规。
(5) 用上手传球防守重扣球时,允许球在手中有短暂的停滞。当双方队员网上同时触球时可以"持球"。
(6) 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穿入对方空间、场区和无障碍区。
(7) 任何队员在本场区空间都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进行进攻性击球。
(8)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可请求4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30秒,任一队员都可向裁判员提出暂停请求。
(9) 在任何方式的比赛中,当双方得分相国为5时,由记录员通知裁判员,随即双方交换场区。交换场区时可给球队最多30秒的休息时间。但三局两胜制的决胜局交换场区时,没有休息时间。
 
(10) 三局两胜制比赛时,所有局间休息时间均为5分钟
(11) 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受伤,可给予5分钟的恢复时间,但一局比赛中最多给予同一名队员两次恢复时间。队员5分钟内没有恢复或一局内同一名队员超过两次恢复时间,则宣布该队为阵容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