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外出旅游,回来后发现我腾讯微博和QQ信箱被黑,据称是前些天被我在腾讯微博抨击的那些所谓的“黑客”所遭到的报复,不过这个报复却恰好验证了我早先论断的正确性。
话说几天前,我在腾讯网看了一则新闻《中国黑客元老9月推自律公约 欲重拾黑客精神》,我当时在腾讯微博里针对该新闻的评论是:“我不看好所谓‘黑客自律’,所谓的黑客早已经商业化,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通过挂马、病毒来威胁网民的利益,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一个商业化的安全卫士软件比‘黑客自律’更有现实意义,更有可操作性,网民的利益是通过斗争获取到的,不是那些黑客施舍的。”
之后有些黑客界人士进行反驳,说黑客有很多种,有的是Hacker,有的是Cracker,我的看法是,没有所谓的“好黑客”,无论是骇客、黑客、红客,以及所有利用系统安全漏洞进行攻击破坏的群体,都是坏的,在美国这些人早就进了监狱,中国因为法律不完善,观念落伍,很多人以为“窃书不是偷”,才导致现在中国黑客的嚣张,肆意通过安全漏洞攻击他人以获取经济利益,这些黑客本质和小偷强盗没有区别。
所谓的“红客”更是一个怪胎,是极端民族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结合体,其本质与早年的“义和团”没有什么区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那些所谓“洗白”了的黑客又是什么样的呢?他们成立公司,销售防火墙,做网络安全的生意,其中不乏一些成功范例,不过这其中也有很多圈内的“潜规则”,我的一个亲身经历是,某个“安全公司”为了让某个公司购买其天价防火墙产品未果后,故意将这个公司的主页黑掉,并换成色情图片,该公司向本地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根本就不受理这种案件,也没有侦查能力,让该公司去找和他们合作的公司进行分析,正好就是“安全公司”。
以前所谓的黑客精神,应该是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的,是一种专注和执着的精神,是对技术近乎疯狂的追逐;是善于独立思考、喜欢自由探索的一种思维方式。这种精神如果在国外,我相信是可能有的,但在中国,目前看是没有的,中国的所谓黑客大多数是无脑的“义和团”和“网络黑社会”,根本没有独立思考能力,他们对网络的只有破坏没有贡献,在任何民主国家,这些人都应该在监狱里接受惩罚。
实际上,目前国内的媒体对于黑客圈子的负面批评也一直络绎不绝,从各式各样的盗号木马,到恶意的熊猫烧香病毒,还有那些以支付宝、网银为目标的恶意攻击,直到最近中国黑客竟然针对国外从事政治目标的网络钓鱼,引发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谴责,给我国的外交带来重大的麻烦,美国甚至立法规定,网络攻击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将不惜动用军事力量进行反击。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目前的中国黑客已经失去了自制力,演变为以自身“高超”的技术为手段对网民进行要挟和攻击的恶意群体,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麻烦制造者”,稍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会对黑客群体产生负面印象,而一旦黑客们遇到媒体或网民对他们恶行的揭露,就会像小孩掐架一般的幼稚和歇斯底里地进行反击,从另一方面,这类举动正好应印了人们对黑客流氓本性的指控。
这件事情令我想起了一个心理学现象——“自证预言”。“自证预言”是心理学上对一种现象的描述,即人会不自觉地按照已知的预言来行事,最终导致预言结果出现。在心理学原理上,人并非被动地任从环境影响,而是主动地根据个人的期望,作出相对的思想及行为反应,而使期望得以实践。
在这次黑客事件中,我针对所谓的“黑客精神”做出了某种预言,即中国目前不存在所谓“黑客精神”,黑客就是“义和团”,就是“网络黑社会”,根本不懂什么叫法律和秩序,而之后这些黑客所做的所谓“绝地反击”行为,恰恰用自己的行为不折不扣地印证了我早先论断的正确性,在无意之中帮助我完成了这个预言,证明了自己的流氓性质。
由此可见,真正的流氓,根本不需要费力地证明,他自己就可以一遍又一遍自证了自己的流氓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