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网络木马病毒犯罪的天堂


  看到一条新闻《刑法修正后首例木马案公诉:3个月牟利3000万》,感慨万千,我以前就曾经提到过黑客产业链的问题,没想到现在竟然发展到这么大的规模。

  据新闻报道,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个只有初中学历的无业青年,他发现QQ以及游戏的盗号木马病毒很好销售,如果能找个人根据不同的游戏制作不同的盗号木马,并且能根据杀毒软件不断升级的话,能赚很多钱,于是就以每月2000元的薪酬聘请了一个程序员其编写盗号木马程序。该程序员通过自学成为编程高手,但由于学历不过硬,因此在求职时屡屡碰壁,于是就开始专门编写盗号木马程序,盗取QQ和网络游戏的帐号。犯罪嫌疑人在被起诉后坦白,他制作的木马3个月挣来了3000万。

  这类案件给人的启示就是,在中国进行网络犯罪的成本太低了,收益却太高了。马克思说过,“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花几千块钱雇佣一个程序员做木马病毒,三个月就可以挣来了3000万,如果而这种网络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官方的重视和重点打击,那这样的网络犯罪不猖狂不飞速发展才叫奇怪呢。所以导致的必然现象就是,这些年这种黑客事业在中国超高速发展,却没人管,现在的中国俨然已经成为网络木马病毒犯罪的天堂。

  木马病毒的飞速发展主要由中国的目前国情所导致:

  1、网民年轻化——中国的网民非常年轻,特别是QQ和网络游戏的用户都是年轻人,他们喜欢玩游戏,但电脑水平通常都较低,无法应付基本的网络木马病毒,很容易中招。

  2、极高的利润——由于中国的网民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和QQ的用户基数非常大,因此大量的盗号会带来极高的利润率,上面的案件中三个月的利润就达到3000万。

  3、法律上的缺陷——由于这一类案件受害人不确定,大多数人虚拟财产遭窃后,都会自认倒霉,大都不会选择报警,难以获取证据,在法律上也没有较好的适用刑法,因此导致罪犯即使被抓获,量刑和定罪都不重。

  4、官方打击不力——警员的数量是有限的,大部分网络警察的主要工作是控制网络低俗信息和有害信息,并通过备案这种形式来加强控制,根本无暇处理大量的网络犯罪行为,从客观上讲是放任网络犯罪的进一步泛滥。上例案件仅仅是抓了一个典型而已,大量的漏网之鱼都逃脱的法律的制裁。

  因此,上面这些因素就导致了当前中国网络木马病毒的泛滥,这些黑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集团化、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有上线专门负责盗取,有负责网络汇总,有下线负责网上销赃,还有专门负责培训入门黑客技术的,规模越来越庞大。我们的政府如果再听之任之,继续放任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现在该是某些行政机关做一些实际事情的时候了。